针对闲散重点青少年群体,绵阳市日前再次出台实施四项法律援助措施,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水平,努力实现“应援尽援”、“应援优援”。 健全网络。健全完善各级团委法律援助工作站,推行梓潼在学校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做法;在农村镇乡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,规范“12348”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平台;在“绵阳法律援助网”开通网上法律援助咨询,方便闲散青少年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。 降低门槛。凡涉及青少年人身伤害、交通事故、抚养、继承和生活、生存密切相关的事项,都纳入法律援助范围。对法院指定闲散青少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0%受理。对闲散青少年伤残赔偿、抚养、继承等法律援助申请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,可以先行受理,事后补办手续。 优质服务。在援助各个环节实行质量跟踪管理;建立受援人及法定监护人联系告知制度,及时向受援人及法定监护人通报办理进展情况;建立法律援助流动服务队,对偏远地区青少年、残疾和特殊闲散青少年提供上门服务。 提高质量。实行闲散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全程督办;重大案件坚持领导接待、集体讨论、专家会诊、骨干律师办理、中心全程监控;在案件办理时坚持侦查、起诉阶段律师提前介入,掌握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况并积极沟通交流,以对其进行法制教育。
|